时间: 2024-11-28 01:03:06 | 作者: 注射液用卤化丁基橡胶塞
医疗垃圾,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国家在2003年就颁布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卫生机构内部,分类运送到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各地都在按规定来处理医疗垃圾,可仍有医疗机构单位并不重视医疗垃圾的危害性,仍在不断地随意排放和处理医疗垃圾。
近日,有知情人透露,在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的第六医院,经常把医疗垃圾到处乱丢在生活垃里的现象。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其基本职责之一,就是维护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这种环境不仅对患者的康复至关重要,医院也对医疗废物有管理职责。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举报人称,10月11日下午到达承德市第六医院,在医院后侧的生活垃圾的箱里,发现有注射器、冲洗器、使用过的纱布、引流袋等医疗垃圾。其中,引流袋里还有大量患者体液。
下午五点钟左右,举报人致电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卫健局,反映第六医院医疗垃圾到处乱丢的现象,并要求执法人员去现场核实并做出处理,接线工作人员表示,会马上通知相关人员。
三十分钟后,第六医院来电话,询问医疗垃圾的事情,表示,会马上调查,然后回复具体情况。
到12日下午,第六医院也没反馈调查的最终结果,于是,举报人再次致电鹰手营子矿区卫健局,询问关于第六医院医疗垃圾到处乱丢的调查处理结果。十分钟后,卫健局一名执法人员回电话表示,局领导很看重此项工作,今天局里开晨会,要求主管局长带队,调派监督执法人员去六院现场监督检查,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当时未发现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等类似情况!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任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督察和不定期抽查。这种现象不应该是个例,还有多少没看到的医疗垃圾,混在生活垃圾里?这些究竟被运送到了哪里?这些医疗垃圾会给环境和人身造成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应引起当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视。
据国家卫生部门的医疗检测报告表明,由于医疗垃圾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该院地处繁华路段,周边宾馆、超市等经营场所众多,居民小区集中,人流巨大,医疗垃圾管理不好,有产生传染性疾病的风险!
医疗垃圾不同于普通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它含有大量细菌和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九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规定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项规定,未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范医疗垃圾是每个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希望承德市第六医院把医疗垃圾处置工作重视起来,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让患者有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